关于发布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装备检测中心编制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所用机构代码的通知
农机鉴推〔2021〕8号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装备检测中心:
你中心《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装备检测中心关于申请编制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所用机构代码的报告》(浙农机检[2020]3号)收悉,并知悉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已指定你中心为浙江省农机试验鉴定机构。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规定,现确定你中心在编制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时所用的受理机构代码和承担机构代码均为68,请遵照执行。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