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尔滨市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18号)和《哈尔滨市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哈政办规〔2018〕32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在征求市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组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哈尔滨市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1年1月8日,该《方案》已经哈尔滨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1年1月15日-1月23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处反馈。

监督举报电话:0451-86772146,0451-86776783。

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5日


哈尔滨市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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